advocate
- vt. 提倡,主張,擁護
- n. 提倡者;支持者;律師
同義詞辨析
attorney, lawyer, counsel, advocate
這些名詞均含有"律師"之意。
attorney:主要用于美國,指代理當事人處理遺囑檢驗等法律事務的律師,有時可與lawyer通用,泛指辯護律師。
lawyer:普通用詞,指精通法律規則并有權以法律代理人或顧問身份在法庭上執行法律或為委托人服務的人。
counsel:指單獨或集體為當事人提供咨詢或出庭處理案件的法律顧問或律師。
advocate:專指以羅馬法律的基本法制的一些國家的(如蘇格蘭等)和一些特別法庭的律師;也可指出庭辯護的律師。
back, uphold, support, sustain, advocate
這些動詞均有"支持,支援,擁護"之意。
back: 通常指對論點、行動、事業等的強有力支持。
uphold: 既可指積極努力對陷入困境者的支持,也可指給某人在行動、道義或信仰上的支持。
support: 含義廣泛,多指在道義上或物質上支持某人,也可指對某項事業的支持。
sustain: 側重指連續不斷的支持。
advocate: 多指通過寫文章或發表演說等來支持或擁護,往往暗示提倡某事或為某事辯護。
recommend, advocate, propose, suggest, prescribe
這些動詞均含"勸告,主張,建議"之意。
recommend: 指向對方提出公開的建議或規勸。
advocate: 指公開表明對某事或某行為的完全贊同,語氣強于recommend。
propose: 多指較正式地提出建議。
suggest: 語氣較委婉,指提出不成熟的建議或參考意見。
prescribe: 多指醫生對病人在用藥或飲食等方面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