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澹簡介

人物生平
何澹(1146~1219),字自然。南宋龍泉縣南上河村(今屬蘭巨鄉)人。十八歲人太學。宋乾道二年(1166)中進士禮部第二人。
歷官秘書省正字、校書郎、秘書丞、將作少監、國子祭酒、兵部侍郎、諫議大夫兼侍講等。慶元二年(1196)自御史中丞任同知樞密院事,四月任參知政事。六年二月,任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任職期間,依附權臣韓侂胄,排除異己為偽黨,立“慶元黨禁”。數年后,澹有韜晦之意,于嘉泰元年(1201)七月力請辭職,奉祠祿閑居故郡近七年,未忘鄉土建設。開禧元年(1205)奏請朝廷調兵3000人,疏浚處州通濟堰,將木壩改為石壩;修筑保定村洪塘,蓄水灌溉2000余畝;修撰《龍泉縣志》,開龍泉地方志之先河。嘉定元年(1208)以觀文殿學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
初為宰相周必大器重,始為學官,久未升遷,而右丞相留正奏后升遷,懷恨于必大,借諫官之職予彈劾,致周必大罷相,并禍及門人弟子。依附權臣韓侂胄,排除異己,立“慶元黨禁”。《宋史》評論其:“急于榮進,阿附權奸,斥逐善類,主偽黨之禁,賢士為之一空。”嘉泰元年(1201)七月,力請辭官,奉祠祿閑居。開禧元年(1205),奏請朝廷調兵三千,疏浚處州麗水通濟堰,由木壩改為石壩;又筑洪塘,灌田2000多畝;編纂《龍泉縣志》。嘉定元年(1208),以觀文殿學士知隆興府,繼任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等職。病卒,贈少師。著有《小山集》,收入《永樂大典》。
滿江紅(和陣郎中元夕)
燈夕筵開,人物共、英詞三絕。環坐處、袖中珠玉,郢中春雪。紅燭星繁銷夜漏,紫霞香滿催歌拍。算新年、何處不風光,三山別。
云表殿,千層結。花藉錦,添明月。更浮屠七塔,萬枝爭發。多謝一天驅宿靄,故教三日成佳節。更何須、海上覓蓬萊,真仙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