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二十四日詔立皇嗣感賦 其二》拼音版
清代:黃遵憲
臘月二十四日詔立皇嗣感賦其二-黃遵憲
先皇遺恨鼎湖弓,世及家傳總大公。誰誤禮經(jīng)爭繼統(tǒng),妄拚尸諫效孤忠。
弟兄共托施生蔦,男子偏遲吉夢熊。片紙病中哀痛詔,前星翹首又移宮。
唐代·黃遵憲的簡介
黃遵憲(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晚清詩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字公度,別號人境廬主人,漢族客家人,廣東省梅州人,光緒二年舉人,歷充師日參贊、舊金山總領(lǐng)事、駐英參贊、新加坡總領(lǐng)事,戊戌變法期間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撫陳寶箴推行新政。工詩,喜以新事物熔鑄入詩,有“詩界革新導(dǎo)師”之稱。黃遵憲有《人鏡廬詩草》、《日本國志》、《日本雜事詩》。被譽為“近代中國走向世界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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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遵憲的詩(527篇) 〕